作者:上海在线日期:2025-06-24 10:44:25浏览:116 分类:汽车
本文目录导读:
1、天津地区注册登记的、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及我市有关报废规定的“黄标车”车主(个人和非营转企单位)。
2、补贴资金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报废车主,不涉及车辆残值回收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。
1、报废微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补贴5000元/辆;
2、报废轻型载货车及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补贴8000元/辆;
3、报废重型载货车及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补贴1万元/辆。
1、填写完整的《天津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府补贴资金申请表》及复印件;
2、报废车辆相关资料(如:行驶证、号牌等);
3、车主身份证(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;
4、单位车辆还应提供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复印件;
5、车辆照片两张。
1、车主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所在区县(开发区)商务主管部门;
2、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车辆资料,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复核;
3、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公示;
4、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车主。
自受理申请之日起,市商务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车主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车主指定账户。
1、车主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虚假材料,将取消申请资格,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;
2、本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,逾期将不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;
3、本补贴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,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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